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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保护定级标准解读

发布日期:2024-09-11 阅读量:


等级保护定级标准,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简称“等保”)的分级标准,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国策和基本制度。这一标准旨在通过分级别的方式对信息和信息载体进行保护,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下是等级保护定级标准的详细解读:

等级保护定级标准解读 

一、等级保护定级标准的级别

等级保护定级标准分为五个级别,从低到高分别为:

1、一级(自主保护级):

影响程度: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适用对象:一般适用于小型私营、个体企业、中小学、乡镇所属信息系统、县级单位中一般的信息系统。

2、二级(指导保护级):

影响程度: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适用对象:一般适用于县级某些单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统;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一般的信息系统,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等。

3、三级(监督保护级):

影响程度: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适用对象:一般适用于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重要的信息系统,如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跨省或全国联网运行的用于生产、调度、管理、指挥、作业、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统以及这类系统在省、地市的分支系统;中央各部委、省(区、市)门户网站和重要网站;跨省连接的网络系统等。

4、四级(强制保护级):

影响程度: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适用对象: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特别重要系统以及核心系统,如电力、电信、广电、铁路、民航、银行、税务等重要部门的生产、调度、指挥等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的核心系统。

5、五级(专控保护级):

影响程度: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适用对象: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极端重要系统。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类系统一般都涉及国家秘密,等级保护体系可能无法完全承担其保护重任,因此实际应用中较为少见。

 

二、定级要素

等级保护定级标准的确定基于以下要素:

1、受侵害的客体:即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可能受到影响的对象,包括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对客体的侵害程度:由客观方面的不同外在表现综合决定,包括对等级保护对象的破坏方式、侵害后果和侵害程度等。

 

三、定级流程

等保测评的定级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确定系统类型和等级:明确信息系统的类型和其涉及的安全信息范围,根据系统的重要性和涉及的业务内容确定其适用的等保等级。

2、准备相关材料:组织需要准备系统架构图、安全策略、实施方案等相关文档和材料。

3、自查与评估:在正式测评之前进行自查,评估系统是否已经达到预定的安全等级标准。

4、正式测评:测评机构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规范》对系统进行全面评估。

5、编制测评报告:测评结束后编制测评报告,记录测评过程、发现的问题及建议改进措施,并给出测评结论。

6、整改与复测:对于不合格的测评结论,组织需进行整改并申请复测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等级保护定级标准在保护信息系统安全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为不同级别的信息系统提供了明确的安全保护要求还通过严格的定级流程和测评机制确保了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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